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审 法定婚龄拟维持现规

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今天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:

①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,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;

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;

③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